18639163437
一般纳税人不申报怎么处理
答:一般情况下,企业纳税人三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会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第3月申报后,在稽查系统中列为当期"纳税非正常户",可能会公告,属重点稽查范围;视当时"纳税非正常户"数量及购票数量、频率、相关纳税情况分析后,会随机稽查;
一般纳税人如果一直零申报后果有如下可能:
1、如果只有一次两次,没有太大影响,可能看不出来.
2、如果超过三个月,会进入税局的重点观察对象,会被查账.
3、如果一直零申报,且查账有问题,税务局会取消公司的一般纳税人纳税资格,并认为公司是非正常户,公司的专管员也会直接取消您公司的纳税资格.
4、具体根据地区不同会有差异,但大致相同.
取得未开票收入也需要如实申报,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根据征收率的不同填写申报表相应栏次如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
红冲做账的账务处理如下:
1、如果是销售方,根据红字发票入账,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2、如果是购货方,根据红票入账,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红字)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等(红字)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以上就是会计教练小编为您整理的会计实操学习内容,更多学习和课程信息请咨询在线客服!